服务协议

1、重要须知

新野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本《新野公司网络服务使用协议》。用户应认真阅读本《新野公司网络服务使用协议》 (下称《协议》)中各条款,包括免除或者限制新野责任的免责条款及对用户的权利限制。请您审阅并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审阅和履行,未成年人行使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视为已获得了法定监护人的认可)。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协议的相关服务。您的注册和使用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本《协议》是用户与营口市新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新野")之间关于用户注册成为新野用户且使用新野公司相关软件以及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描述新野与用户之间关于软件许可以及服务使用及相关方面的权利义务。"用户"或"您"是指通过新野提供的获取软件授权的途径获得软件授权许可和/或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2、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2.1 新野服务涉及到的新野产品的所有权以及相关软件的知识产权归新野公司所有。新野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将按照其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范围及于新野公司的一切产品和服务,用户在享受新野公司任何单项服务时,应当受本协议以及单项软件及服务相关的用户协议的约束。用户进入注册程序即表示用户与新野公司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
2.2 会员服务的所有权和运营权,以及新野会员制度和活动的解释权均归新野公司所有。新野公司享有对会员用户网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的权利,如会员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违反本服务条款的约定,新野公司享有要求其纠正及追究其责任等权利。
2.3 当用户使用新野各单项服务时,对于这些服务可能有单独的服务条款加以规范,请用户在使用有关服务时另行了解和确认,用户的使用行为视为其对该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新野公司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的各类公告的同意。

3、帐号注册及使用

3.1 经新野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获得新野帐号的用户即为新野的正式用户,即获得新野规定用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新野有权对其正式用户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在用户申请会员服务填写注册资料时,用户要确保所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并对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后果,新野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用户注册帐号时不得以下列内容作为帐号名称,如发现用户帐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新野保留取消其用户资格的权利。

(A) 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B) 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C) 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帐号;

(D) 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的帐号

3.2 新野帐号及帐号中所有虚拟物品所有权归新野公司,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新野帐号的有限使用权。
3.3 新野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如果新野发现使用者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新野公司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帐号而无需向该帐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资料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新野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帐号及其中的虚拟物品,以免因帐号此产生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新野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3.4 用户承担新野帐号与密码的保管责任,并就其帐号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用户须重视新野帐号密码和公开邮箱的密码保护。用户同意如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帐号时立即通知新野。
3.5 用户新野帐号在丢失或遗忘密码后,须遵照新野的申诉途径及时申诉请求找回帐号。用户应不断提供能增加帐号安全性的个人密码保护资料。用户可以凭初始注册资料及个人密码保护资料填写申诉单向新野申请找回帐号,新野的密码找回机制仅负责识别申诉单上所填资料与系统记录资料的正确性,而无法识别申诉人是否系真正帐号权使用人。对用户因被他人冒名申诉而致的任何损失,新野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知晓新野帐号及密码保管责任在于用户,新野并不承诺新野帐号丢失或遗忘密码后用户一定能通过申诉找回帐号。
3.6 用户注册新野帐号后如果长期不使用,新野公司有权回收帐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3.7 本着有效利用新野帐号资源,保障更多合法用户权益为目的,对于恶意注册或者长期未登录的新野帐号,系统有权回收。

4、用户使用规则

4.1 新野公司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新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4.2 新野公司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为收费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新野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新野公司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新野公司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4.3 用户理解,新野公司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4.4 用户在遵守法律及本《协议》的前提下可依本《协议》使用新野公司的软件及服务。用户无权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 不得删除新野公司软件及其他副本上所有关于版权的信息、内容;

(B) 不得对新野公司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等;

(C) 对于新野公司软件相关信息等,未经新野公司书面同意,用户不得擅自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使用、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擅自借助新野公司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等。

4.5 用户在使用新野的软件或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以及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用户不得利用新野公司软件及服务制作、发表、复制、传送、传播、储存以下信息:

(A)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J)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K)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利的;

(L)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6 用户不得利用新野公司软件及服务误导、欺骗他人。
4.7 用户不得利用新野公司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A)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B)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C)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D)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E)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8 用户不得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新野公司的服务。
4.9 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软件"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企图干涉、破坏新野公司软件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4.10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新野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新野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新野公司等额的赔偿。用户理解,如果新野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新野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4.11 用户使用新野电子公告服务,包括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直播间和留言板等以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也须遵守本条的规定以及新野将专门发布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上段中描述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样适用于电子公告服务的用户。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新野公司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
4.12 在使用新野帐号所含服务中,用户保证对向新野公司提供的个人作品享有著作权,用户的上载行为即意味着用户或用户代理的著作权人免费授权新野公司对上载作品享有独家的、全球范围内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而且新野公司还可以将上述权利转让或者转授予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如用户与新野公司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13 非经新野或新野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新野软件的衍生软件均属非法,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将可能导致不可预知的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纠纷一概与新野无关。用户不得轻易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否则,新野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用户新野帐号的使用资格。

5、法律责任和免责

5.1 用户明确同意使用新野服务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新野公司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除外。新野公司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用户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新野产品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对在任何情况下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新野服务所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及风险,新野及合作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新野公司对新野帐号上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布的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我们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服务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本服务条款的规定,新野公司有权中断对其新野帐号的服务。
5.3 使用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用户须明白并自行承担以上风险,新野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用户因第三方如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新野不承担任何责任。
5.5 因技术故障等不可抗事件影响到服务的正常运行的,新野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用户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新野不承担任何责任。
5.6 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您同意赔偿新野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对此,新野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使用许可、停止提供服务、限制使用、法律追究等措施。

6、知识产权保护

6.1 任何透过新野资源聚合引擎得到的链接及得到之资源、产品及服务均系新野资源聚合引擎自动搜录,新野对其合法性概不负责,新野无法并且不会对所述链接进行筛选,新野资源聚合引擎提供的下载资源信息索引中的链接可能包含有由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新野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您理解并同意,对于对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的下载和利用, 完全出于您自己的判断,由您自己承担风险,新野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新野资源聚合引擎内或者由用户上载的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亦不代表任何新野之意见。
6.3 任何网站或内容如果不希望被新野资源聚合引擎收录,应该及时向新野公司反映,并及时提供有关详细信息,否则,新野资源聚合引擎将视其为可收录的网站和内容。
6.4 我们的知识产权政策是对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其它适用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声称侵权之通告进行回复和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通过新野资源聚合引擎获得的链接或者用户上载的链接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该及时向新野公司书面反馈,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

7、服务条款的变更与修订

7.1 新野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以及各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用户在享受单项服务时,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服务条款以及该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
7.2 新野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新野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新野公司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8、保密条款

8.1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新野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新野公司在未经用户的授权时不得公开、编辑或透露其注册资料及保存在新野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新野公司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A) 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机关查询时,提供用户在新野的网页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

(B) 保持维护新野的知识产权和其他重要权利。

(C) 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D) 根据本条款相关规定或者新野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下。

8.2 但是用户在注册时选择或同意,或用户与新野及合作单位之间就用户个人隐私信息公开或使用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用户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新野对此不予负责。
8.3 用户同意个人隐私信息是指那些能够对用户进行个人辨识或涉及个人通信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IP地址,电子邮件地址信息。而非个人隐私信息是指用户对本软件的操作状态以及使用习惯等一些明确且客观反映在新野服务器端的基本记录信息和其他一切个人隐私信息范围外的普通信息。
8.4 一般而言,新野公司基于下列原因需要使用到用户的信息资源:

(A) 执行软件验证服务。

(B) 执行软件升级服务。

(C) 网络同步服务。

(D) 提高用户的使用安全性并提供客户支持。

(E) 因用户使用本软件特定功能或因用户要求新野或合作单位提供特定服务时,新野或合作单位则需要把用户的信息提供给与此相关联的第三方。

(F) 执行新野的《隐私权声明》,用户可访问新野网站查阅该声明。

(G) 其他有利于用户和新野利益的。

8.5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新野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9、法律适用和管辖

9.1 本《协议》所定的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者,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9.2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和新野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新野所在地法院管辖。
9.3 1 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与修改权归新野所有